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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作者:网站管理员    编辑:日期:2020-06-15    点击数: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在学校、学院和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由专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设备的管理工作。

2、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根据实验室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逐项审查后,报学校批准。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严格实行标志管理;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物、卡相符率要达到100%;低值耐用品的帐物相符率不低于90%。

4、新购进仪器设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建立编号、标识和档案,并写出书面验收报告备案;对有质量或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大型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验收后,还应当制定符合运行要求的操作规程,并上墙。

5、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仪器设备负全部责任,必须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计量和标定工作,使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腐蚀、防事故等。

6、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填写仪器运行记录,管理员负有监督责任。

7、大型及重要设备的操作指南要上墙。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单价10万及以上)必须选派业务能力强,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专人管理,并负责指导操作、定期对仪器性能和指标进行校验、计量和定标,以及通电等保养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使用可靠性;其他人员必须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使用;每台大、精、贵仪器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使用注意事项,并上墙;大、精、贵仪器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必须会同仪器管理责任人一起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若擅自或违犯操作规程使用,造成损坏或精度、性能下降,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8、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请设备处,请专人维修,仪器设备的维修应当有维修记录,并在仪器运行记录上注明,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予隔离并加停用标识,以防误用;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未经管理员同意,任何人都不准自行动用、调换、改装或拆卸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均不能将仪器设备出借、转卖、调拨、移动房间或携出实验室外;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报请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由借用人或租用人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租用单》,仪器设备返还时,责任人应当进行验收、确认;借用人或租用人若将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仪器设备的共用、借用、租用,应以不影响本实验室工作为前提。

10、加强仪器设备的经济管理,对校外人员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校外人员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时收取一定的运行消耗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