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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来源:     作者:作者:网站管理员    编辑:日期:2021-10-10    点击数:

实验室人员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固定研究人员、客座研究人员、流动研究人员(研究生、做毕业论文的本科生、临时/短期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研究人员)。

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全面领导本实验室的工作,包括实验室的科学研究、人员聘用、人才培养、经费筹集和管理及实验室日常管理等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确定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及主要研究方向。

3.提出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和临时员工的聘用与解聘计划。

4.负责组织科研课题的申请工作、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科技开发的联络工作。

5.组织本实验室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外事工作。并负责外来科研人员入室的审批工作。

6.根据学校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室各项规章制度。

7.协助学校人事、实验室主管部门等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定岗、考核、奖惩、晋级、职务评聘及岗位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实验室各项经费的筹集工作,并统筹经费管理与使用。

9.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试剂药品和办公用品的购置计划。

10.加强对内务工作的领导,负责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支运行,审查预算决算,审批实验室日常开支,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

11.负责组织实验室的年度总结和汇报工作。

12.负责实验室经费开支和报帐的审批工作。

13.听取并及时采纳内外部人员对实验室工作的合理化建设。

14.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5.因事外出或缺勤时,负责指定实验室副主任代替主任管理本室工作。

二、实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各项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验室主任提出的工作计划和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督促本室人员严格遵守执行本室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实验室具体业务管理和日常管理等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试剂药品、各种物资购置计划的提出,科研材料的收集保存,电脑设备及软件的管理,技术资料及各类档案的建立与保管,网站的更新维护等)。

3.具体负责组织实验室科研工作的开展、研究生和外来科研人员实验技术的指导。

4.负责外单位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及外来科研人员入室的具体联系与手续办理工作。

5.协助组织实验室的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统筹本实验室经费的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的记帐工作。

7.负责协调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和关系,处理矛盾和问题,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领导下,协助处理好本室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本室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其他本室规章制度等文稿的建立和归档。

3.组织安排全室重大会议议程,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准备、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根据实验室主任的指示,安排本室重要活动。

4.接收处理各类有关文件(信函、电报、电话和通知等),及时报予实验室主任,或交有关人员承办,并做好催办、回复、汇报工作,填写本室工作日志和本室大事要事。

5.接待来访的校外人员,安排好来访人员的食宿、交通和访问活动。

6.负责收集各类资料、建立档案、填写统计报表,做好归档立卷和档案保管工作。

7.完成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实验室领导安排的一切工作任务。认真协助实验室主任制订有关规定及发展规划,承担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2.积极承担实验室的科研、教学任务。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负责分管实验室仪器的维修、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以提高仪器设备稳定性和使用率。

5.熟悉分管实验室仪器的性能与操作,负责初次使用该仪器人员的培训操作,使其操作正确与规范。负责制定实验室大、精、贵仪器操作指南。

6.负责实验室物资管理,所有仪器设备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进出实验室物资及时登记,做到帐目清楚。

7.督促和检查研究人员填写实验室仪器运行记录和实验室开放记录。

8.负责分管实验室的安全、卫生。随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按照学校规定,妥善保管有毒物品,严禁有毒物品外流、失窃,指导、提醒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有毒物品,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室内水、电、财产、消防安全。

9.实验鱼池管理人员除履行以上职责外,还负责鱼池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参与鱼类养殖的学生的培训工作,确保养殖鱼类的健康生长。

10.完成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专职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专职研究人员是指经校、院批准纳入实验室科研编制的研究人员。

1.关心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有关实验室规划管理、项目申报等工作,积极提出实验室工作改进意见,在工作中互相支持、配合,为实验室的发展做出贡献。

2.在和学校签订科研工作任务书的基础上,专职研究人员应把科学研究作为主要工作,努力申报和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定时定量完成实验室指定的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

3.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保证防火、防盗安全到位。

4.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学术讲座活动,报告自己的科研进展和成果,做到每人每年至少有1-2次学术活动。

5.原则上在正常开放时间内须到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

6.专职研究人员根据个人条件和研究领域可申报相近学科各层次学生的指导老师(包括博、硕士研究生与本科生),按学校有关导师的职责要求承担学生的培养与指导工作。

7.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兼职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兼职研究人员指经过本实验室批准,在本实验室从事室内各方向研究的本院教师。

1.参与制定本实验室的科研计划。

2.参与制定本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参与本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及主要研究方向等重大决策,关心和支持本实验室的发展。

3.负责组织开展本人承担的以本实验室为依托单位的科研课题或本实验室某个研究方向的科研工作。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不得擅自带项目进实验室,也不准擅自带其他人员进实验室。

4.负责实施实验室主任委托的工作任务。

5.兼职研究人员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实验室的其他各项管理制度。

七、流动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流动研究人员指经实验室主任批准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的研究生、本科生及临时或短期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校外研究人员。

1.流动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履行相关程序。

2.流动研究人员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持实验室及实验设施的清洁卫生,切实保证实验室安全。

4.自备实验所需的各种药品、试剂和耗材等实验物资。

5.按照学校相关部门和实验室的要求,缴纳一定的仪器运行消耗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