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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作者:网站管理员    编辑:日期:2016-12-21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http://www.nsfc.gov.cn/),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学院、部门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和查询。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还没有账号的老师请尽快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申请账号。

3.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8年1月1日—201*年12月31日,研究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2016年项目指南中规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年,面上项目4年,重点项目5年,具体参照2017年项目指南)。

4.经费申报参照上一年平均资助强度和指南要求,预算要合理,根据有关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填写;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5.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6.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一致

7.申报书提交时间:

教师提交正式申请书(2份纸质+电子文件);电子申请书发至sfkyc@163.com或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发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陈志军老师处。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33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联系,联系电话:2343373或13890544201(陈志军)。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