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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江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内江市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作者:网站管理员    编辑:日期:2017-03-14    点击数:

各县(区)科知局(经科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科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校和科研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内江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结合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际,现印发2017年内江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开始项目征集。本指南共包括市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等3个计划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指南组织项目,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
  一、支持原则
  (一)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竞争力、产业化基础或示范应用前景的项目,且产业化基地或示范应用在内江。
  (二)优先支持通过市场运作产生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项目,强化产学研合作,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
  (三)优先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重点支撑产业调整和振兴、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民生科技发展、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人力资源建设等重点任务的落实,坚持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结构调整、转变方式,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四)优先支持研究开发过程中预期能获得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产品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五)指南领域以外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总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大专院校、科研事业单位、企业和相关市级部门;
  2、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3、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4、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获得立项支持未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有未按期完成填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和项目结题书。
  (二)项目需符合的条件
  1.申报单位所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同时应符合内江市优先发展的产业和技术领域,符合本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和项目导向;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在内江市;
  2.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并在我市应用和产业化;
  3.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
  4.企业申报的项目经费,一般情况下,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总经费的50%,且资金来源真实可靠;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三)优先支持的项目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软科学计划外,申报项目时必须提供查新检索报告;
  2、研究开发过程中能取得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项目;
  3、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4、创名牌产品的技术攻关项目。
  三、相关说明
  登录“内江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网站,点击资料下载中的“2017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电子文档申报书。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打印出《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申报单位名称和公章相一致后,将申报书纸质档、电子档报送项目归口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县(区)科技局或市级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一式六份报送市科技局计划高新科,并将申报书电子档及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
  四、项目受理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市中区新华路西一巷43号计划高新科(六楼)
  邮编:641000
  联系电话:刘韬
15884865548
    邮箱:772309979@qq.com


  附件:1、各归口单位组织申报科技项目限额数;

2、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内江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2月24日

 

 

 

 

  内江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2月24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内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分配表

序号

   位

申报项目数目

(项)

1

市级各部门(含科研单位及院所)

12

2

市中区

12

3

东兴区

12

4

内江经开区

12

5

隆昌县

10

6

威远县

10

7

资中县

10

合计

 

78

 

  

 


 

附件2:

 

内江市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科学合理地组织好内江市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根据《内江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内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工作的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和产业。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转化,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项目的培育,着力提高内江科技创新能力,着力增强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增长。

二、立项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目标,以整合科技资源充分利用,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计划项目构成

2017年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由科技支撑、成果转化和软科学等三大类组成。

四、支持重点和方向

(一)科技支撑计划

1、工业科技

主要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技术提升改造,重点支持技术先进且基本成熟、能形成一定规模、对本行业及区域科技创新形成引领、支撑作用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项目。鼓励自主创新,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农业科技

围绕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这一主线,重点支持以产学研相结合方式实施的种养殖农业产业化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项目,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副产品加工水平和档次,推动区域主导产业的快速发展。支持动植物优良品种引进与选育和改良技术、优势特色农作物综合配套栽培技术、畜禽水产现代养殖管理技术、绿色安全农产品技术、科技精准扶贫项目。支持新农村示范片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及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和转化推广示范工程。

3、社会发展

围绕我市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生物制药及药物新制剂技术;重大疾病防治、食品安全监测与检测;重大灾害防护及预警技术;安全预警预测与控制技术;节能、节约资源、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及现代服务业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通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引导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期能够形成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重点支持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能突破产业的核心瓶颈或形成产业链的重要节点技术研发和目标产品的产业化,获得国家、省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和产业化研发能形成新知识产权的成果进行转化;鼓励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积极支持各类引进人才的创业和项目成果的转化;重点支持规模型企业重大技术创新和产业化。

申报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项目的实施能够显著带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品,对我市产业化升级有重大影响;

——转化成果一般应是通过验收或鉴定;或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国内外引入的高技术成果等。

——转化成果成熟度较高,已具备转化条件,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市场前景好,且为首次转化(转让)。

——申报单位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软科学研究计划

重点支持针对市委、市政府关心和着力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所开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支持面向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开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