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效益,提高实验室的使用率,促进实验室对外交流,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为保证实验室的正常开放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进入实验室研究人员需在实验室管理人员处登记、预约。
第三条 保持实验室及实验设施的清洁卫生,药品试剂应标签清楚、存放整齐,实验中注意节电、节水、节约药品、试剂及一切消耗品。实验过程中不得离岗,必须离开时须委托他人看管。实验结束后,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清洗各种器皿,摆放好仪器设备和工具,清理好实验台面,打扫实验室卫生后关好水、电、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 严格控制非科研人员进入实验室,非科研人员须取得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并在科研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需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中登记。
第五条 非本实验室研究人员进入本实验室须履行如下手续:安全考试合格→提出申请→实验室主任批准→填写《水产重点实验室校内实验室、同福基地使用申请表》→了解实验室规章制度→开展实验。
第六条 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且在《实验室登记表》中须同时有学生和指导教师的签名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若学生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指导教师应负连带责任。
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二〇二四年三月